经销商加盟条件
1. 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良好的个人商业信誉,认同皇鼎的经营理念,愿意长期精诚合作,不片面追求眼前利益。
2. 具备正常工商营业所需用的各种证件,包括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法人资格等。
3. 按规定建立足够数量的形象店、专卖店,并能严格按皇鼎公司VI手册要求装修皇鼎形象店。省会和重点城市主形象店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,其他地区城市主专卖店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。
4. 认同且愿意执行皇鼎公司相关的市场管理政策、服务规范条约、结算政策、广告促销方案等。
5. 具备较强的网络建设能力与管理能力、市场推广能力,有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。省会城市有独立运作5个专卖店的能力,其他城市有独立运作2-3间专卖店的能力。
6. 能保证完成皇鼎合作产品经销区域的销售定额及其他市场目标(如市场占有率、分销网络建设目标等),保持品牌影响力、市场占有率的持续稳定增长。
7. 首次进货达到公司定量要求,并完成季度、年度销售任务。
分销商申请条件: 主要合作方式有:形象店、专卖店、加盟店(专区、专柜)
1. 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良好的个人商业信誉,认同皇鼎的经营理念,愿意长期精诚合作,不片面追求眼前利益。
2.具备正常工商营业所需用的各种证件,包括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法人资格等。
3.具备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和50-100平方米门店营业面积。
4.专卖店正常经营所需要的资金(原则上要求3万以上)和50平方米以上门店营业面积。
5.加盟店(专区、专柜)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,不少于30平方米的品牌专区。
6.按照皇鼎公司VI手册和皇鼎规定要求装修。
7.认同且愿意执行皇鼎相关的市场管理政策、服务规范条约、结算政策、广告促销方案等。
8.服从上级经销商的销售管理,具有一定的网络建设与管理能力、市场推广能力。
9.保证完成皇鼎合作产品经销区域的销售定额及其他市场目标(如市场占有率、零售网络建设目标等),保持品牌影响力、市场占有率的持续稳定增长。
10.首次进货有批量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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